分期付款具體手續費標準計算方法:
1、分期方式選擇6、12期,分期付款手續費為申請本金的0.65%;
2、分期方式選擇18期,分期付款手續費為申請本金的0.7%;
3、分期方式選擇24期,分期付款手續費為申請本金的0.72%;
4、如果提前償還分期款項,未繳納的剩餘期數的手續費將在提前償還時一次性收取。
注意:
1.申請辦理賬單分期的時間須為當期賬單日次日至到期還款日前2日。例:你的本期賬單日為9月5日,到期還款日為9月25日,則申請時間為9月6日至9月23日。
2.持卡人本期賬單可分期金額並不等於持卡人本期賬單金額,以銀行最終核批為準。
持卡人可通過網上銀行、手機銀行、上下行短信、短鏈接、微信、易信、ATM、CRS、智能銀行、拉卡拉終端、95508客服熱線申請。